第二十四章 贼咬一口,柳府蒙冤
不多时,县衙大堂上三通鼓响,差役排班,知县升堂问案。
那贼人跪在堂下,不等皮鞭抽上身,便按照事先编排好的口供,扯开嗓子嚎叫起来,一口咬定城南柳府的柳青云便是他在城中销赃藏匿的窝主。
县衙公堂之上顿时掀起风浪,且按下一头不表。
单说城南柳府之内。
后园的书房里,柳青云独自一人在书架前来回踱步。窗外竹影摇曳,案头那张抄录着十首绝句的花笺底稿依然静静摆在案上。
柳青云停下脚步,凝视着那些诗句,眉头微蹙,心中波澜起伏。
“花天荷与我……当真连半面之交都算不上。”他在心底自言自语,“不过是路过我家的废园小坐片刻,便题下这般情深意重的诗卷。遇到泼皮围门,他毫不犹豫挺身而出,替我柳家担下了所有祸患;临走之际,更是不忘在知府面前百般托付,这才换来县府两道告示保我家宅平安。”
他转过身,望着墙上挂着的山水画,胸口一阵阵发热:“这样的恩情,便是同胞手足、至亲骨肉,也不过如此了!这才是真正的天下知己。可人家倾尽肝胆相待,我柳